1. 经销商条件
1.1 法人资格
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需提供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1.3 流动资金
用于代理本产品的流动资金15万元以上;
1.4 专业人员
至少2名经过培训的销售工程师;
1.5 客户资源
具有一定的行业或地区客户资源;
2. 渠道政策
2.1 经销渠道划分
经销商以地区划分为主,行业划分为辅;
2.2 地区经销
地区经销以省或地级市为单位;
2.3 行业经销
行业经销以全国范围或省级行业为单位;
全国范围的行业内发展一家或数家经销商;省级行业内发展1家经销商;
2.4 独家经销或总经销
经销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销售额达到经销合同的规定,有权在爱立德电子与其他经销商合同届满后申请地区或行业独家经销或总经销;获取独家经销地位后,爱立德电子不再授权其他经销商在特定的区域或行业内销售;获取总经销地位后,爱立德电子授权该总经销商在特定的区域或行业内可发展其二级经销商销售;
3. 信用政策
3.1 保证金
独家经销或总经销需向爱立德电子缴纳全年计划销售额5%的保证金;
3.2 结算方式
提货前支付货款的90%,余款于验收后一周内付清;
4. 价格政策
4.1 经销代理价格组成
爱立德电子价格为含税价,产地交货价;不包括技术支持费,工程安装费等,上述费用由经销商向最终用户报价并收取;
4.2 运费
由双方协商,原则上爱立德电子不承担经销商至最终用户的运费和保险费;
4.3 价格调整
爱立德电子在进行价格调整时,将提前十天通知经销商;
4.4 市场价格
经销商应按照爱立德电子的市场指导价格进行销售,不得以低于代理价地价倾销,扰乱市场;
4.5 特价支持
对于重要的样板性项目,应经销商申请,爱立德电子通过严格审核程序给予特价支持;
5. 样机政策
样机是爱立德电子以优惠价格提供给经销商作为工作测试和展示用的机型。
样机价格为该型号经销供货价的80%。经销商每种型号可购买一套样机。
6. 返利政策
6.1 结算时间
爱立德电子提供年度返利,以年度作为返利的结算时间单位;
6.2 销售计算
可记入返利的销售额是指爱立德电子收到经销商全款的销售;特价项目和样机货款不可作为记入返利的销售额。
6.3 返利比例
返利比例根据经销商经销的行业及地区区别制定,在爱立德电子与经销商签署的经销协议中规定。
7. 营销支持政策
向经销商提供全面营销指导;
积极配合经销商举办各种产品推广活动,协助经销商参与招投标工作,协助经销商开发最终用户;
定期或应经销商要求随时举办营销培训;
提供多种营销鼓励,返利政策及优惠政策;
在专业媒体及非专业媒体上进行产品广告宣传,不断提高产品知名度;
积极参与各类相关展览会,扩大在用户行业内的宣传;
8. 技术支持政策
向经销商提供全面的技术指导;
定期或应经销商要求随时举办技术培训,也可应经销商要派技术人员来公司培训;
随时解决经销商面对的各种技术方面问题,根据需要向经销商提供技术现场技术支持和指导;
协助经销商制定各种技术方案及投标文件;
不定期举办技术研讨会及技术交流会
9. 市场秩序
以下为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未经授权跨区域及行业销售的;
干扰其他经销商已签约的最终用户;
低价销售,扰乱价格秩序的;
泄漏公司技术资料或尝试,拷贝仿制公司产品的;
对于扰乱市场的经销商,爱立德电子将给予警告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10. 异地销售制度
在以下情况及获得爱立德电子批准的前提下,经销商可进行异地或跨行业销售:
经销商在异地或跨行业的关系用户要求该经销商直接提供产品销售,在该地区或该行业内尚无与爱立德电子正式签约的经销商
经销商在本地区或本行业的用户在其他地区或其他行业有分支机构,在向该用户成功销售产品后向该用户的分支机构销售;
11. 售后服务
参照爱立德电子售后服务制度;